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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代遗嘱信托来节税。
1、“遗嘱代用信托”是指
遗嘱代用信托是生前契约,与遗言不同,关于特定的财产预先决定死后的继承人,和遗言有同样的效果。关于被遗嘱代用信托的财产,不需要遗产分割协议,因为由信托合同指定的受益者可以以受益权的形式继承遗产,所以可以利用小规模住宅用地等的评价减少特例等继承税节税制度。
2、遗嘱代用信托的具体例子
(例1)
没有孩子的夫妇,丈夫以自己名义的公寓作为信托财产,生前丈夫成为受益者,签订将死亡后的受益者指定为妻子的信托契约。即使有其他继承人(丈夫的父母、丈夫的前妻之子),即使没有和继承人的遗产分割协议,并且没有遗言,公寓所有权(受益权)也可以转移到妻子那里。因此关于公寓部分,可以利用小规模住宅用地等的评价减少特例和配偶者税额扣除等继承税节税制度。同样的事,遗言也可以,但是和遗言不同,丈夫的个人意见不能变更内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者没有全员的同意的话,内容不能变更)是遗言代用信托的优点。
(例2)后继遗赠型受益者连续信托的例子
这是根据受益者的死亡,其他人决定取得新的受益权的信托。例如,没有孩子的长子夫妇,希望丈夫的祖先世世代代继承广阔的土地时,在信托合同中,将第一次受益者指定为丈夫,丈夫死亡后将妻子指定为第二次受益者,妻子死亡后将丈夫的弟弟指定为第三次受益者,丈夫的弟弟死亡后则指定为侄子(弟弟的孩子)被指定为第四次受益者。30年后,如果外甥还活着的话,可以继承其财产。
像这样关于二次继承和三次继承的内容,不能用遗言来表达。如果是遗嘱代用信托的话,因为可以决定二次继承和三次继承的财产继承人,所以可以避免继承纠纷,关于遗言代用信托的财产,不需要遗产分割协议,所以小规模宅地等的评价减少特例和配偶者税额扣除等的继承税节税制度可以使用。
遗言代用信托・继承遗嘱型受益者连续信托的优点
●不需要遗产分割协议书(有和指定遗产分割方法的遗言相似的功能)
因此,可以利用小规模住宅用地等的评价减少特例和配偶者税额扣除等继承税节税制度。
●和遗言不同,委托人如果没有受托人受益者全员的同意,内容就无法变更
如果是自己信托的话,委托人可以单独解除信托合同,但是可以通过信托合同限制解除事由。
●信托可以指定继承人去世后的下一个受益者。
●遗言无法决定二次继承时、三次继承时的财产继承人,但遗言代用信托
二次继承时,三次继承时的受益者也可以指定。
●不是继承人的人可以指定为受益者。
●继承开始后,可以迅速向指定的受益者支付红利。
●建筑物的修缮费的公积金不在遗产分割协议的对象内(在信托财产中保留)。
●不需要高额的遗嘱执行费用。
●继承登记费用只有受益者变更登记,所以可以比通常的继承登记大幅度减轻。
(注)遗嘱代用信托也不能排除遗嘱部分的扣杀请求权。(注)与“遗嘱信托”的区别——遗言代用信托是生前的信托,遗言信托是死亡后的信托。